爱护环境人人有责,这句话我们从小就开始听到长大,试想一下,如果人人乱扔垃圾,这个社会上到处都是垃圾,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面?如果有一个垃圾箱那就不一样了,只要垃圾都丢到垃圾箱里面去,环境就会变得十分整洁,可是,如果有垃圾箱都不丢到垃圾箱里面去呢?近日就有这样一件怪事!(记者 韦念 柳北区执法局 朱开健)近段时间以来,有市民多次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投诉,称凯旋大道一带的垃圾箱旁边,经常堆满了各种生活垃圾。
接到数字城管平台转派的案件后,柳北区执法局二中队派人到现场调查,看见该路段沿街两旁的多个垃圾箱旁边,均堆放着一袋袋用塑料袋装着的垃圾。有的垃圾袋甚至污水渗出、臭味冲天、苍蝇横飞,过往路人无不掩鼻,而几米开外,就是一个公交车站。大家认为,这样乱丢垃圾,污染了环境,太不应该了。到底谁是乱丢垃圾的始作俑者?执法人员沿街走访各个商店、门面,询问是否乱丢垃圾,或者是否看到有谁乱扔垃圾,可是受访者均称“没有”、“没见过”。执法人员为此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。
6月5日上午10点半,一名身穿黑色短袖T恤、扎着围裙的男子,用黑色的塑料袋,将一大袋垃圾倒在垃圾箱旁时,被巡查路过的执法人员抓了现场。经询问,乱倒垃圾的是附近一家水果店的员工。据该店负责人揭某说,他看到别人往那里丢垃圾,所以自己也往那里扔,他表示,要教育员工,以后不能再乱扔垃圾了。据了解,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〉办法》的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乱倒垃圾、渣土、粪便、污水,违者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经立案调查,6月10日,柳北区执法局依法对揭某依法**格处以1000元的罚款。